第2种观点: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2、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一、刑事案件开庭前要准备什么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4、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特别关注:人民通知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提供的证人时,如果该证人表示拒绝出庭作证或者按照所提供的证人通讯地址未能通知到该证人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通知该证人的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员签名。二、《最高人民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二的,经人民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第四十五条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出庭作证的人有: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2.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3.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4.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提交证据材料的,如果该证据材料属于法定的“新证据”的话,仍然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 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应予准许。第四十二条 鉴定意见被采信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的,人民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并可以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鉴定人进行处罚。当事人主张鉴定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合理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人民采信鉴定意见后准许鉴定人撤销的,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交的证据不但会核实,而且应当经过法庭质证以后才能采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