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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子房东是否有权利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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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子房东是有权利收回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

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

2、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转让使用的;

3、擅自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

4、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

5、公共住宅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租房违法;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哪些情形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以下情形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经房东同意转租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超过租赁期限的,双方默认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禁止转租的,转租后合同还有没有效力

禁止转租的,转租后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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