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犯法。收款人和复核人不是的基本内容,不写也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