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除非双方约定或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由双方协议或判决清偿。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应得到支持,除非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法律分析
一、夫妻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如何承担
1、夫妻债务一般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夫妻双方由一方承担,或由双方按照份额承担的,可以按照双方约定执行。且双方的约定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否则无效。若双方无法就债务承担达成约定的,由人民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夫妻双方怎样做能不承担对方债务
1、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应予支持。
3、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根据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也可以由一方或按照份额承担。双方的约定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否则无效。如果无法达成约定,可以由人民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可以通过协议或人民判决来解决。夫妻双方不承担对方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