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内地居民需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此外,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办理生育登记,是否需要提供离婚协议?
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并不需要提供离婚协议。
当事人应该参照计生条例,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登记材料内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拓展延伸
离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离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1. 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进行身份确认;
2. 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以便进行婚姻状况的核实;
3. 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4. 财产分割协议:如申请人需要办理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财产分割协议;
5. 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原因: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出具书面协商一致的离婚原因。
综上所述,离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财产分割协议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