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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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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十分常见的。这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而且争议很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产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此种情形,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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