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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折旧年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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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折旧年限规定是什么

1、设备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1)供电系统设备15到20年,供热系统设备11到18年;

(2)空调设备10到20年,通讯设备8到10年;

(3)洗涤设备5到10年,维修设备10年;

(4)厨房用具设备5到10年;

(5)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到10年,电梯10年;

(6)相片冲印设备8到10年,复印、打字设备3到8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二、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怎么处理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企业将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全部结转至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之后,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应该为0;

2、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

3、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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